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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系关于2010―2011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编辑:yjssz 日期:2011-09-29 访问次数:5448
各所(班):
    浙江大学信电系2010—2011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奖依据
    学校文件:
     按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执行。
   学系文件:
    按照《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信电系发[2010]18)执行。
      2.奖学金名额分配
    (1)评定对象
    各项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2011年提前攻博生)在学研究生,除优博资助和卓越计划之外的延期毕业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2)奖学金的评定及比例
竺可桢奖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其他奖项分配到各学院(系),学院(系)评审后,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认。
    (3)专项奖学金
    细分到各所,具体分配方案由各所德育导师发布。
    专项奖参评时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信电系2010-201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三星奖学金需要额外填写特定表格(见附件),与评奖评优登记表一起上交学系。
   长飞奖学金(硕士1)、三星奖学金(硕士2、博士1)、光华奖学金(少数民族、在职生)由系里直接评比。
    
    3.荣誉称号的评定
    (1)专项奖必须从一、二等荣誉学生中产生。
    (2)三好研究生必须从一、二等荣誉学生中产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非信电系所辖部门的学生干部不参加信电系研究生优干评比,可到所在单位部门参加评比。
    (4)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与社会实践人数的20%,择优推选,推选或自荐先进个人的需要递交1500字的总结材料给研究生会实践中心。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由系研究生会组织评审。详见:(http://www.isee.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305&object_id=45118
    参加学校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指导教师推荐优秀人选、研工部审核评定为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在研工部网上公布名单后,请在网上申请,由各院(系)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研工部公布的名单在网上确认。
    5)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选详见系网通知:(http://www.isee.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305&object_id=45240
    6)在职生可评选所有荣誉称号。
    
    三、其他说明
    1)对于课程成绩的认定: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其他课程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2)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3)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4)干部考核:班长以下学生干部由班长、团支书和副班长进行商讨定分。研会、博会、团总支干部由主席团和研究生团总支书记定分。班长/党支书、研博会主席团成员(中心主任及以上)、研究生团总支书记、研究生党总支干部由研究生党总支考核,考核分数由所在班级班长到刘翔老师处问询。
     (5)ISEE论坛统计工作由博士生会完成,对统计次数有疑问,请联系博会负责人13575465042。
    四、组织领导
    各班级要在德育导师的指导下,召集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评比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五、时间步骤
    1930起,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系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在小班全体会上向全体参评同学报告,酝酿各种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初选名单。
    2.获得小班推荐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info.zju.edu.cn/,进入信息管理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说明和注意事项见附件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说明,最后导出登记表,打印导出步骤为:点击申请表维护,点击学号,弹出页面后,点击打印。系设奖项不用进行网上填报,直接填写“信电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系设奖)”,一式两份上交即可。
    3.由各班班长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与德育导师协商产生初选名单,各所汇总后报刘翔老师处,由学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学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系范围内预公布。预公布时间至少需要3,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具实名提出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除有特殊规定的奖学金外,各所应在1013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个人应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如1013下午17:00前不进行网上申报,按自动放弃处理。1013下午17:00前将申报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的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三星奖申报专用表格、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汇总,由德育导师签字后交到系研究生科行政楼201
    联系人:刘翔,地址:玉泉校区行政楼201室。
    联系电话:87952018,电子邮箱:xindian@zju.edu.cn
附件9:参加校级活动:“突破性创新与硅谷的成长”讲座名单
信电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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