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15、16级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2018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18年度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622名,学校根据学院(系)、学园本学年度奖学金参评人数,按相应比例(适当向设奖较少的院系、学园倾斜)分配名额到各学院(系)、学园,我院分配名额为20。
2.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1)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于10月22日24点前发送至3170105266@z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系、学园)省政府奖学金材料”),纸质版于10月23日12点前交至行政楼115于杰老师处。
(2)学院将根据评选要求,推荐参与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内预公示后,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3)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位同学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咨询方式:jayyu@zju.edu.cn,87953027。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信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