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班):
现将浙江大学信电学院2014—201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依据
学校文件: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学院文件:按照《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信电系发[2013]04)、《信电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信电系发[2014]10)执行,见附件1。
二、相关事项
1、评定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硕转博学生以博士生身份参评各类奖项、荣誉,不能参评只限硕士生评定的奖项。
2、专项奖学金
具体名额已细分到各所,分配方案由各所德育导师发布。
专项奖参评时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5“信电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
3、荣誉称号的评定
(1)专项奖必须从优秀研究生中产生。
(2)三好研究生必须从优秀研究生中产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非信电学院所辖部门的学生干部不参加信电学院研究生优干评比,可到所在单位部门参加评比。
(4)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与社会实践人数的20%,由学院择优推选。
参加学校层面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指导教师推荐“优秀”人选、研工部审核评定为“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在研工部网上公布名单后,请评上的研究生在网上申请,由学院根据研工部公布的名单在网上确认。
三、其他说明
1、对于课程成绩的认定: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其他课程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2、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反映。
3、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4、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5、干部考核考核结果、文体类赛事获奖情况以及“I·SEE”论坛相关数据统计结果见附件6。
四、组织领导
各班级要在德育导师的指导下,召集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评比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学年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五、时间步骤
1、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在小班全体会上向全体参评同学报告,酝酿各种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初选名单。
2、在德育导师的指导下,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确定各研究所入选名单。
3、确定获得奖学金或荣誉称号推荐资格的研究生在10月15日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最后导出评奖评优登记表(须在学院审核:约在10月25日后再导出,否者奖项无法显示),打印。确定获得院设大华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同学不用进行网上填报。
4、各研究所汇总材料后交赵蕾蕾老师处,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5、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范围内预公布5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具实名提出异议),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6.除有特殊规定的奖学金外,各所应在10月18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确定获得奖学金或荣誉称号推荐资格的应在10月20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相关奖项。
7、各班须在10月30日下午5:00前将获奖研究生从系统导出(经学院审核:约在10月25日后再导出,否者奖项无法显示)的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双面打印,一份即可)、专项奖学金申报表格(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4,请单独整理)、三星专用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2),上述材料请交给德育导师,由德育导师签字后交到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联系人:赵蕾蕾, 地址:玉泉校区行政楼202室
联系电话:87952018, 电子邮箱:xindian@zju.edu.cn
信电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