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
2020年夏季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已陆续返回。后续工作安排注意事项如下:
1、由学院组织的隐名评阅结果,申请人和导师可在系统中查询。对照《电子信息学科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三份评阅结果均符合要求后,可进行论文答辩。(携明审评阅书来行政楼121室领取答辩表决票)
2、答辩前,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管理系统,录入答辩准备信息(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等信息)。
3、答辩完成后,由研究生本人以管理员身份登录管理系统(用户名:31ms01,密码:31ms0100),输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保存。
请注意: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涉密论文的答辩委员会决议一栏只填写结论(经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其相关内容须直接填写到学位申请书上。
4、完成上述步骤后,请将如下纸制答辩材料交至行政楼121,本次上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1)评阅书 3 份(每份都装订好,明审的放在最前边)
(2)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1份
(2.1)论文总体等级评价中有C(中等)的论文还需提交《电子信息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3)独创性声明1份
(4)表决票
(5)答辩记录 1 份(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担任)
上述五份材料请按照标号顺序装订好(评阅书在最上面,答辩记录在最下面),左上角一个燕尾夹。定稿审核表、独创性声明、答辩记录等可在学院网站下载:http://www.isee.zju.edu.cn/2010/0302/c21068a840675/page.htm
(6)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贴好照片,里面的基层党组织意见由所在的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填写必须填好。(请用钉书机分别装订好,左侧两个钉)
(7)硕士学位不再上交纸质版,请确保上传系统的终稿是有导师和作者签名的版本。论文格式请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科学学位论文封面请使用规则中的附件1.1,专业学位论文封面请使用附件1.2(专业学位类别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为“电子与通信工程”),上交论文须做有书脊,硕士论文不需要英文题名页,其余页均需要,所有信息填写完整,签名处必须亲笔签字。
注:以上材料所有需签字的部分都需要用签字笔签好。
10、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重申:
(1)学位论文评阅人应为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具有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家,评阅人不少于3名(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名)。
(2)答辩委员一般由3至5名具有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职称的专家担任,应有外学科(外校、外学院/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导师在形成答辩决议时需回避。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为3人时,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成员与评阅人只能重复1人。
(3)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担任。
(4)答辩过程必须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5)申请人本人在答辩前不得接触学位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本人不得接触答辩材料。
11、关于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委员及酬金要求的规定,请参见学院网站通知:http://www.isee.zju.edu.cn/2013/0128/c21066a840657/page.htm
12、评阅、答辩酬金支付流程参考:
(1)盲审评阅酬金由学院统一支付
(2)明审评阅由导师通过财务系统打酬金
a. 登录财务系统——申请报销单——酬金申报,项目选择研究生业务费。
b. 人员类型选择“校外劳务”(明审要求送校外),酬金性质选择“专家评审费”,酬金摘要填写“2020年二季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c. 选择单笔录入校外专家信息后提交发放清单,并打印预约单。
(3)答辩由导师通过财务系统打酬金,请参照明审评阅费,进行酬金申报。向校外专家发放酬金需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与开户行信息,向校内专家发放酬金需录入工号。
(4)请学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学院网站下载),导师签字,作为预约单附件到行政楼121盖章。
(5)按预约时间到计财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