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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编辑: 日期:2020-03-24 访问次数:272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20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团支部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一)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在党支部的指导下,于424日前做好团支部“推优”工作。

2、“推优”时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会上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具体情况,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各团支部推荐对象的名额控制在团员数的20%以内。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本次推优将采用网上团员大会方式,请各团支部注意程序的规范性,在“推优”过程中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年版)》(附件三)。

3、“推优”名单确定后,被推荐对象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年版)》(附件三)和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推荐意见。

4、各团支书(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将支部推优对象的审核表收齐,填写团支部推荐意见后,填写《浙江大学202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二),并与《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年版)》(附件三,包含个人材料)电子版一起打包,于4月24日17:00前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XX团支部推优材料汇总)发送至3170105950@zju.edu.cn,研究生各团支书电子材料发送至21831085@zju.edu.cn。学院团委审核后反馈给各个党支部留档。

注意:

1、团支部、党支部推荐意见不能只写同意,需具体阐述支部对该同志的评价。

2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目前只需要按时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二、附件三、个人事迹)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入党申请书、附件三、个人事迹)可先做准备,返校后再统一安排提交。

3、“推优”对象必须是已经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4、以上工作,如有疑问,可与学院团委办公室(87952180)或马同学(18888922242)联系。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大学202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三: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2020年版)

 

信电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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