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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批学费补助的通知

编辑: 日期:2019-11-12 访问次数:157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7月修订)和学费补助工作要求,现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批学费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助对象

此次学费补助面向对象

12019级符合学费补助申请条件的新生;

2、2018级及以前符合学费补助申请条件的学生。其中部分学生,按照最新文件要求,补发2019-2020学年老生补助(2019年6月份已发部分)

20199月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基础上,经学院(系)、学园审核、学工部复核,初步筛选出符合学费补助申请条件的同学,具体名单请见附件3


二、申请条件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注意:单亲、父母残疾是不符合要求的。

3)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三、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8)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无偿资助总额达到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及以上者为5.5万元),或全部资助总额达6.4万元(五年制学生为8万元)。

有上述情况2、3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1、5、6、7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4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补助金,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申请金额

学费补助的标准为每学年不超过6900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3)


五、工作流程

1、111524:00之前符合学费补助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点击服务大厅-学生资助校设资助申请-学费补助(新生)-“下一步”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无需上传附件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否则将不予通过;最后提交申请。(注:所有学生均在学费补助(新生)”项目中提交申请)

2)下载打印申请表。从申请页面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并自行填写(如果下载出现错误,可自行下载通知中的附件空白申请表填写)。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申请金额等填写清楚申请人签名需要手写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上交到行政楼125办公室,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17816861993@163.com。

3学生可在“学生资助申请结果”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2、111817:00之前:各院系、学园需要完成ETA系统中学费补助申请学生的申请审核。

3、112024:00之前:学工部完成审核

4、112512:00之前学院(系)、学园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服务社学生事务办公室,并自行存档一份学费补助需提交电子文本纸质材料电子文本(仅汇总表)按照模板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zzbgs@zju.edu.cn备注一栏请填写补助原因(如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等),纸质材料包括个人申请表、汇总表(要求有签字和盖章)报送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06办公室。


 

 

附件1:浙江大学学费补助申请表.docx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二批学费补助汇总备案表.xlsx

2019-2020学年第二批符合学费补助申请条件学生名单.xlsx


 信电学院学工办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