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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季硕士学位申请确认的通知

编辑: 日期:2019-10-25 访问次数:2915

各位相关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学院定于20201月上旬集中办理2019年春季硕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申请确认手续。

时间安排如下:科学学位硕士:16-9日,专业学位硕士:110-15日(工作日),做好准备的同学可以提前来办理。

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申请人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包括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两个培养环节),并达到信电学院有关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规定(见附录),经导师同意方可按答辩申请程序办理答辩手续。

请各位同学重新检查自己的个人学习计划,将未修的多余课程删除,保证学习计划与实际选修课程一致,修改好后请导师审核,才能通过学院最终审核。

2、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学位”栏目,完成“学位上报信息”(姓名拼音的写法要求:姓、名首字母大写,中间用空格分隔,如张小山Zhang Xiaoshan该拼音用于打印英文版学位证书,请务必规范填写)、“科研成果(用于学位申请的会议论文也要录到期刊版块)”和“学位论文信息”,之后还需要自行对学位论文查重,具体操作为:提交(上传)pdf格式的隐名学位论文,点击确定查重(每人只能查重一次),大约10分钟后收到查重报告,学生和导师根据查重结果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再次上传论文,由导师对其学位论文审核通过后,学院送审论文。请注意:上传的隐名论文即为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送审的盲评论文,请务必认真对待。

 

关于涉密论文:涉密论文的论文题目、关键字,涉及到的论文内容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只注明 “另外提交”,其相关内容须直接填写(不能上网)到学位申请书上。

请在系统中审核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专业等用于学位证书印制以及数据上报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否则将影响证书印制及学信网学位信息上报。

    3、有发表(录用)文章或其它成果的研究生,向学院研究生教务办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审核(证明材料上方请用笔写上学号姓名,请导师签署“同意办理2020年一季度学位申请确认”,并签名),审核通过后,打印的学位申请书中“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一栏中才有相关内容。

1)期刊论文已录用请提供录用证明,已发表的请提供发表的论文首页,已检索(SCI/EI/ISTP)的文章只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2)会议论文已检索(SCI/EI/ISTP)的只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已录用(提供录用证明)和已发表(提供文章)还需提供该会议往年检索情况和本届会议可能被检索的证明(会议材料或主页说明),并由导师签字;

3)专利请提供受理证明、授权证明,且证明的材料上要有本人姓名;  

       4、科研成果审核通过后,请回去打印硕士学位申请书二份(学位申请书必须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不能用其他地方下载的空白表格,否则无效)。

       5、携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导师意见及以后栏目可暂不填),在规定的时间内再到行政楼121室进行学位申请确认,并在学位申请书成绩单一栏中加盖成绩校核章。

       6、学位申请确认完成后,进入论文送审环节。硕士论文共送审三份,其中两份为隐名评阅,科学学位硕士1份论文送教育部平台盲审,1份论文送学校平台盲审,专业学位硕士2份送学校平台盲审。两份盲审均由学院统一操作。另一份明审评阅由研究所或导师安排组织评阅送审(必须送校外专家评阅),所需论文评阅书可在研究生系统中打印。申请人和导师可在系统中查询隐名评阅结果。三份评阅结果均符合要求后,可进行论文答辩。(携明审评阅书来行政楼121室领取答辩表决票)

注意:关于学位申请和答辩环节的具体要求较多,请仔细阅读入学时发放的《研究生学习手册》,手册中的“研究生学位”部分有详细的程序、操作流程以及论文编写规则等。     

一季度申请学位的硕士生有机会参加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在了解《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后,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在学位申请确认手续办理完毕前交至行政楼121办公室。

评选办法及申请表格详见以下网址:http://www.isee.zj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60/2e/1e768a044c1ba5c001d914b700a9/c9f7a082-1eca-430f-8e5b-c71957931786.pdf

 http://www.isee.zju.edu.cn/2016/0407/c21068a840678/page.htm

   

       

                                                                                                                                                                

附录:关于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根据信息学部发[2010]007号文件,结合电子信息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情况,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进行修订。

 一、 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一)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成绩合格。

(二)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且导师同意提交答辩申请。

(三)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与申请硕士学位相应的研究成果,且所提交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必须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以导师为首的第二作者,且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1、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SCIEI收录刊物)录用或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在SCIEI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3)在学部备案的各学科指定会议上录用或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4)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或有被国家/国际标准采纳的技术提案,且署名为学生中第一。

5)论文研究涉及国家级、省部级等面向工程应用型的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的核心内容,已完成任务目标;

6)有已受理的发明专利;

7)有已提交国际标准的提案。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论文研究涉及国家级、省部级等面向工程应用型项目的重要内容,已完成任务目标,有项目总体单位提供的使用证明;

2)论文研究涉及工程应用型横向项目的核心内容,已完成任务目标,有用户单位的使用证明;

3)有已受理的发明专利;

4)有已提交国际标准的提案;

5)达到1.中(1-4)规定的条件之一,且有导师出具的论文属于工程应用型研究的证明。

此外,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包含有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参与涉密项目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条件可参照学校有关规定。

二、本规定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按原有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浙大发研〔200948号】文件为准。

四、本规定由电子信息学科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经学科学位委员会讨论明确,本规定中的“横向项目”应为与浙江大学签订了横向合同(包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四类项目合同)的项目。

 

    电子信息学科学位委员会关于SCI论文共同第一作者认定的规则

 

为明确研究生学位申请确认过程中科研成果认定的标准,经学科学位委员会讨论,对SCI论文中共同第一作者的认定规则明确如下:

一篇SCI论文中有多个共同第一作者的,按共同第一作者人数均分影响因子数值,个人影响因子数值达到5的,可以计为1SCI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