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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日期:2019-10-08 访问次数:268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9年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要求

1)品学兼优、潜能突出;

2)截止2019年秋季,已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

3)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不包括八年制医学博士生)。

二、评选流程及安排

1)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指标及原则,将名额分配方案和有资格参评的学生名单发至各系(含微电子学院)。

各单位名额计算方法为:本单位有资格参评的学生总数的20%加上以往年度名额结余,之后取整。

2)各系(含微电子学院)成立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评选相关事宜。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入学以来的综合表现,确定获选名单,学生个人无需申请。

31110日前,各系(含微电子学院)将本单位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报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学院公示后将上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将在12月完成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具体额度为10000/人,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