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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通知1: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安排

编辑: 日期:2019-09-26 访问次数:1480

2016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即将开始,今年毕业设计(论文)将在浙江大学现代教务系统中完成,现将各个时间点说明如下(初步安排):

   120191018日下午1:30在曹光彪二期-107召开16级本科生毕设指导老师见面会及动员大会,请16级学生按时到场。

  22019926—1016日,指导老师在现代教务系统中申报题目。

  320191017—1018日,系所审核。

  420191019—115日,学生、指导老师进行双向选择,进行两轮选题,完成选题。

520191111日前,指导老师在教务系统中完成“任务书”及“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具体内容要求”。

6202016-16日,盲开题答辩,指导老师所在系(信息与通信工程系、电子工程系(含实验中心)、微电子学院)和学生不在同一答辩组。

72020330-43日,中期问卷调查及抽查答辩。

82020516-19日,学生上传电子版论文。

92020527-28日,学院统一查重。

10202061-7日,论文盲答辩,指导老师和学生不在同一答辩组。

11202068-19日:毕业论文电子版重新上传及纸质版上交

122020625-77日:二次论文答辩

附件是学校关于毕业设计的实施意见,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15级本科生开始,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20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学生需在前三年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总学分达80%以上,即16级学生学分需达到120分(不含+6、+8部分),方能进入毕业设计环节。

浙大本发〔2018〕3号+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