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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学院关于招募2018级本科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编辑: 日期:2019-09-07 访问次数:165

    兼职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06]53)以及《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组 [2010]14),信电学院根据院学生思政工作需要,拟招聘兼职辅导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2018级本科生兼职辅导员3名(从2018级电科、微电子、信工专业各选出一位,负责18级本科生工作)

 

二、聘任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学校的稳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或社会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好个人学习科研事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4、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交流能力,较强的计算机和网络应用能力;

5、品行端正,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三、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 ;

3、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开展优良学风建设;

4、协助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类先进评选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协助做好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等申报评定工作和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

 

四、聘任程序

1、下载填写《浙江大学信电学院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liyang97@zju.edu.cn;纸质版交至信电学院团委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西一213办公室),截止时间:20199月10,经院党委讨论决定人选;

2、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为1学年,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研究批准;

 

五、相关政策

按照学校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发放聘任津贴


附件:浙江大学信电学院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