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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学院团委关于鼓励组建各体育俱乐部运动队的规定(试行)

编辑: 日期:2019-04-16 访问次数:180

学院积极鼓励同学们围绕浙江大学“三好杯”比赛项目组建各体育俱乐部运动队,并鼓励各运动队全年开展训练活动。为了各运动队管理更加规范化,保持队伍的活力与竞争力,特制订本规定,请各队伍队员自觉遵守。请各队伍按以下方式组建、训练和考核。

(一)完善队伍架构

各运动队确立组队目标、形成鲜明的队伍口号、有教练和队伍结构,每只队伍中设立队长、副队长、宣传信息员和队员。

 

(二)形成队内纪律:

1、各队伍需保证每名队员定期参加集体训练,时间由大家共同商讨决定,确定后每名队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如有情况提前请假,屡次不能参训者退出队伍。训练实行签到制度,作为考核依据。天气,考试等原因造成无法训练另作安排。

2、队员须遵守球队的安排和要求,出现问题及时向队长、教练汇报,共同解决问题;

3、队员在比赛中须端正态度,积极投入比赛,遵从战术安排,服从裁判,讲究体育道德精神,尊重对手;

4、队员之间要处理好关系,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相尊重。

 

(三)开展队员选拔:

以对应俱乐部为基础,由信电学院同学自主报名,队长组织通过实战检测每个人的运动水平,后经过球队老队员一起商议选择出能够一起参加比赛的学院队伍。

各运动队每年进行换届(队长根据情况可以连任),学院根据换届情况定期公布各运动队的队长、副队长、教练及成员名单。

 

(四)学院后勤辅助:

学院统一为每只队伍提供以下支持:

1、提供日常训练用球等易耗体育用品;

2、提供球员统一服装;

3、保障跨校区训练球员的出行报销问题(实报实销)

4、提供队员平常训练的补给,主要以矿泉水为主,比赛期间需要维生素型饮料。

5、团委新媒体中心与各队伍宣传员对接,提供宣传推广服务。

 

(五)考核和激励

学院定期对队伍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训练出勤率、训练及比赛态度、队伍贡献等。考核结果为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对于研究生同学,考核结果将对应评奖评优文件中相应的加分;对于2016级本科生,考核结果将作为文体奖学金重要参考依据,对于20172018级本科生,考核结果将作为社会工作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排球、健美操等集体项目进入前三的,队长和副队长自动认定为考核优秀,不占正常划拨的考核优秀比例。考核合格,须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训练量以及不无故缺席比赛。

对于在“三好杯”等重要比赛中获奖的队伍,学院将根据规定给予奖金奖励。


信电学院团委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