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信电学院发2018年10号],为保证公平性,2016级本科生免研学业成绩课程的选取及学分要求如下表:
| 通识课程 | 专业课程 | 合计学分 | 已获有效学分要求 |
思政类、军体类、外语类、计算机类(倍率1) | 自然科学通识类(倍率1.2) | 学科基础课程 | 专业必修课程(倍率:1.2) | 选修课程(倍率1) | 实践课程(大一、大二短)(倍率1) |
电科 | 28 | 20 | 28(工程图学、工程训练,按百分制成绩*1计算;其余课程按百分制成绩*1.2计算) | 10 | 15 | 3 | 104 | 120+4(其中4指的是第二课堂学分) |
微电子 | 15 | 10 | 3 | 104 |
信工 | 29.5(工程图学、工程训练,按百分制成绩*1计算;其余课程按百分制成绩*1.2计算) | 14 | 10 | 3 | 104.5 |
说明:
1、免研课程选取的原则:根据前三年教学计划中罗列的通识、专业必修课(含学科基础课程),再加上部分专业选修课和大一、大二短学期;
2、 通识课程指除了学生可以任选的14学分通识选修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也不含“+6”的学分;
3、专业课程中选修课程学分如果超过要求的,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选到要求学分为止,不足的按零分算;
4、课程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所缺学分课程按0分计算。
附件1: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信电学院发2018年10号].pdf
附件2:
2016级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方案.docx
附件3:
2016级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方案.docx
附件4:
2016级信息工程专业培养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