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的要求,我院拟重新修订《浙江大学信电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和《浙江大学信电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修订后的细则对2017级及以后的同学生效。现面向全院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师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递交至: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行政楼115室。来信请注明“信电学院新评奖评优细则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ayyu@zj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信电学院新评奖评优细则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
浙江大学信电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大学信电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大学信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