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素质拓展中心通知:
近期部分学生由于丢失社会实践考核表,无法进行二/三课(15级及以前为二课,16级及以后为三课)记点申请。经协商,丢失社会实践考核表的同学可向学园/院申请社会实践证明作为替代材料。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请丢失考核表的同学在素拓网主页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打印附件《社会实践证明单》,向社会实践立项所在学园/院申请社会实践考核通过证明。经本人签字与立项所在学园/院盖章的证明单可作为考核表的替代证明材料,申请二/三课。第一联作为学园/院审核的纸质材料保留,第二联由本人保留进行网申。
《社会实践证明单》仅作为此前丢失考核表的替代证明材料,且仅在2018年12月31日前申请盖章有效,逾期一律不予承认!请同学们妥善保管社会实践考核表原件,此后不再承认除考核表以外任何证明材料!
原通知:http://www.youth.zju.edu.cn/sztz/102?object_id=182
证明单下载:http://www.youth.zju.edu.cn/sztz/filebrowser/download/130
15级补充说明:
15级社会实践在信电学院立项的同学,若丢失考核表,可至行政楼125徐昊老师处进行盖章证明。将第两联取回,在下学期申请第二课堂时作为纸质材料上交(注意仍需要网上申请)。
16/17级补充说明:
1、16/17级社会实践在信电学院立项的同学,若丢失考核表,16级可至行政楼125徐昊老师处进行盖章证明,17级可交至紫云连廊128于杰老师处进行盖章证明。第两联取回用作第三课堂网上申请。
2、17级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践教育培训班培训(井冈山)的同学,若社会实践考核表学院未盖章的,请交至紫云连廊128于杰老师处盖章。
3、社会实践申请第三课堂注意事项:
(1)证明材料除了特殊情况的证明单外,必须包括考核表(实践地盖章+学园/院盖章),其他材料无特殊要求。
(2)每学期(秋冬学期及寒假或者春夏学期及暑假)参加的社会实践中只能申请一项计入第三课堂。同时申报两项则通过其中记点较高项;同一学期已申报一项并通过院级审核后,该学期参加的第二项将不予通过。
若有疑问请联系:
曹同学 18888923792
周同学 18868109282
社会实践证明单.pdf
信电学院团委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