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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学院关于2018年本科生对外交流项目考核和报销的通知

编辑:xdx 日期:2018-08-05 访问次数:827

为全面推进我院本科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鼓励学生参加海外(境外)交流,提升院级项目的交流效果,现结合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现国际化交流情况,特发布信电学院关于2018年本科生对外交流项目考核和报销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项目执行完毕后,凭以下材料报销:

1. 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由学院相关负责人  审批并加盖学院公章;

2. 浙江大学本科生海外交流经费资助审批表;

3. 机票行程单、登机牌、保险发票等有效原始票据;

4. 不少于1000字的项目总结(若报名短学期则不少于5000字),图片不少于5张;

缺少以上材料则无法进入报销程序。


二、纪律要求

1. 安全纪律

遵守交流协议和交流院校的相关规定,服从交流计划安  排,遵守学校对外交流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交流任务,认真参加本项目的必要培训和准备,并按要求购买保险;

2. 遵纪守法

遵守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遵守外事纪律,若违反法律法规,除受到校规校纪处分外,不予经费报销;

3. 学习纪律

交流期间服从对方学校的安排,认真参加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其他交流环节,保证完成各项任务,回校后,自觉参加学院组织的对外交流成果考核及汇报等活动。


三、考核方式

1. 访学项目

采取同学互评 +带队老师评议的方式,各占50%,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档,且获得优秀、良好、一般或不合格的人数分别占20%、60%、20%;


2. 课程学习项目

采用对方成绩单+同学互评+带队老师评议的方式,各占40%、30%、30%;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档,且获得优秀、良好、一般或不合格的人数分别占20%、60%、20%;


3. 科研训练项目、毕业设计项目

采用回校参加项目答辩并结合校外导师成绩评定意见的方式。答辩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档,且获得优秀、良好、一般或不合格的人数分别占20%、60%、20%;


按照学校和学院实际核拨的每队每人平均资助经费,对于最终评定成绩为优秀的同学,给予一定经费上浮;对于最终评定成绩为一般的同学,给予一定经费的下浮;对于最终评定成绩为不合格的同学,则不给予报销;对于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的同学,学院可额外进行资助。

备注:1. 论文第一作者、论文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

2. 所发论文为专业论文,且所签署第一单位为浙江大学。录用论文等同发表论文。


四、院级对外交流项目基础资助标准

基础资助额度:0.3万元/人。最高资助额度:亚洲以外区域(含西亚)2万元/人,亚洲区域(不含西亚)0.6万元/人。在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可根据下列情况调整资助额:

1. 亚洲地区访问考察项目:0.3-0.4万元/人;

2. 亚洲地区课程学习项目:0.5-0.65万元/人;

3. 亚洲地区科研实习项目:0.8-1万元/人;

4. 亚洲以外区域(含西亚)课程学习项目:1-1.2万元/人;

5. 亚洲以外区域(含西亚)科研实习项目:1.2-1.5万元/人;

6. 亚洲以外区域(含西亚)毕业设计项目:1.5-2万元/人;





信电学院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