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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通知

编辑:yjssz 日期:2018-07-12 访问次数:548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一年级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1+3”本科生管理模式下学生工作的新要求,学校决定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促进学园和学院协同育人,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一、选聘条件

(一)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即将于2018年9月入学的)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以及学校稳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

(三)中共党员,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担任学生干部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历,能在本科生中起到示范作用。

(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工作要求

(一)在合理安排好自身学习、科研的基础上,每周至少有8小时左右弹性时间开展兼职辅导员工作,及时掌握所负责学生的详细信息和动态,包括家庭经济情况、受资助情况、学业及心理困难等情况,及时与对应班主任、专职辅导员联系沟通,了解并帮助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每月至少一次与所负责学生谈心谈话,及时做好谈话记录。每月至少两次走访学生寝室,关心学生成长,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和专业引导工作,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

(三)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新生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

(四)学院在所推荐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中,将遴选至少一名优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参与求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并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求是学院党委,由求是学院党委统一编入各党支部。党组织关系转入求是学院党委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定期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保质保量完成党支部工作;鼓励其他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三、管理与考核

(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带领本科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完成第三课堂或者第四课堂任务、时间不少于四周的,该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社会实践相关办法认定,可纳入研究生社会实践范畴。求是学院各学园可组织推荐社会实践团队参加研究生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的评选。

(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由求是学院各学园具体负责执行。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内容包括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学园评议等。学园评议着重按照工作职责和要求考量其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和工作业绩等。考核结果报求是学院党委审定,求是学院党委将汇总结果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同时反馈至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所属学院(系)。

(三)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每年进行优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评选表彰。

(四)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原则上聘期为一年。

(五)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津贴:原则上按照1000 元/月/人标准发放,一年发放 10 个月。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18年7月15日。

(二)请有意向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推荐表》+信息汇总表,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邮箱:zju_limin@163.com,邮件格式:“姓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

(三)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向求是学院推荐,由求是学院对推荐人员择优选聘。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

2018年7月12日

附件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