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7〕507号),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来自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及华侨学生。
现将我校2017年度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的台湾、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学生及华侨本科生均可提出申请(新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参照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的文件要求。
三、奖励名额与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奖学金名称 | 等级 | 奖励金额(元) | 名额 | 小计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特等奖 | 8000 | 3 | 40 |
一等奖 | 6000 | 8 |
二等奖 | 5000 | 11 |
三等奖 | 4000 | 18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特等奖 | 8000 | 3 | 27 |
一等奖 | 6000 | 5 |
二等奖 | 5000 | 7 |
三等奖 | 4000 | 12 |
合计 | 67 |
四、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填写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玉泉校区行政楼125办公室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个人信息表》发送至xuhao1203@zju.edu.cn。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信电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