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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学院关于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编辑:yjsjy 日期:2017-09-29 访问次数:1093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本次信电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2016普通博士生(含定向委培生);2015级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的。

2.考核程序:

1)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培养过程中期考核)中录入相关信息,并提醒导师进行审核。注意:所上传的《个人小结》必须突出读博期间的个人科研工作。

2)录入信息后请导出表格并打印,经导师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将纸质表格交至各系或研究所。由于系统原因,所打印表格“研究能力评估情况发表文章”一栏,可能无法准确显示成果数量,可根据实际的成果情况在纸质表格上进行相应修改。

请在表格后附:1.发表或录用的文章复印件;2.个人科研工作总结。

因出国、休学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应事先提出延期考核的书面申请,经导师、所在系或研究所同意,可延期进行。

 3.以系或研究所为单位组建博士生中期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系、研究所的考核相关工作。该小组应由不少于3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

 4.博士生中期考核的内容根据[浙大研院201222)号]《浙江大学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第四条执行。考核须有公开答辩等环节。建议各考核小组邀请同系、研究所低年级博士生参加旁听。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为每位申请考核的博士生给出百分制考核成绩,或给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五档成绩,并进行排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科研素质差,不宜继续培养者;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等。

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可在次年重新申请一次考核。经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博士生,应予以分流,即淘汰或转为硕士生(其中直接攻博研究生转硕士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信电学院成立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系主任、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党政领导以及部分学科博士点负责人5人以上组成(其中至少有5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

信电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各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一般抽取各考核小组考核通过的10%的博士生(不足1人为1人,超出1人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进行复核。参加复核的博士生应向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提交中期考核总结报告,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核答辩,汇报自入学以来的研究工作、研究进展、已取得或预期取得的研究成果等。信电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综述报告、答辩情况以及学科考核评定意见,给出复核成绩。

 6.各系或研究所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在1027日前完成,学院将在113日前完成抽查。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将在1110日在系统中导出“中期考核汇总表”交研究生院。考核和复核未通过者,次年的春学期或夏学期可以向学院申请二次答辩。

 7.咨询、投诉、举报电话:87951557

 8.考核结束后,请以系或研究所为单位,将纸质考核表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行政楼121),用于完成系统内的考核结果录入。各单位交表联系人为:

         信通系:张程(信电楼213)        

电子系:夏永祥(行政楼503  

微电子学院:陈超(行政楼118

 

附件1.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

         附件2. 信电学院中期考核博士生名单(名单之外历年申请延期或未通过考核的博士生也可申请参加本次考核)

                                         

                                                2017.9.29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