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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出的通知

编辑:xsgz 日期:2017-06-13 访问次数:12

2017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入学时将户口迁来浙大,现为浙大集体户口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按照学校保卫处的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可申请办理集体签出手续:

1、原籍不是杭州市,但在本科入学时随开学报到将户口迁入到三墩派出所,现为浙大集体户口;

2、毕业去向为出国(境)、直接就业、国内非本校深造、本校深造;

3、已与户口迁出单位确认好毕业后户口迁出地址信息,确保无误; 

满足上述条件的毕业生请严格按照《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1)要求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附件2),并将信息表交给各班班长。

请各班班长收齐后于61617:00前发送至邮箱chenbei1995@126.com

在本次完成户口迁出办理手续的毕业生,安保处将于628日前把《户口迁移证》统一移交学院,学院负责通知并将《户口迁移证》发给学生,由学生自行保管,最终完成户口对接。

 

特别提醒:

1、户口迁入浙大集体户口的毕业生请勿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

2、原籍为杭州户口且在三墩派出所的毕业生请勿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

3、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但在本阶段尚未明确户口迁出单位地址信息的请在628日左右单独去三墩派出所办理。此次上报的信息必须是准确的,若因本次上报的户口迁出单位地址信息错误而导致最终户口无法被对接,请自行负责。

附件1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

  附件2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

  毕业生户口转接手续相关问题,请咨询詹老师(87952180)或陈蓓同学(18868110335)

  附各校区户籍办理点信息:

紫金港校区安全服务办公室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88206065

地址:紫金港校区纳米楼107室(行政服务办事大厅)

 

玉泉校区保卫办(户籍管理)

咨询电话:87952295

地址: 玉泉校区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