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召开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浙大学生会〔2017〕5号)的安排,为更好地贯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方针,保障学生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现将正式开展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提案征集工作。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1日
提案必须在征集期内提出;超过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提案组将交由下一次学代会处理。
二、提案的递交
每份提案须同时递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递交;纸质文本必须由提案人亲笔签名。
递交方式如下:
电子文本:请于6月11日晚24:00前发送至邮箱704093089@qq.com,并抄送至jlou@zju.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校代会提案”,附件请命名为“提案名”;
纸质文本:请于6月11日晚24:00前上交至行政楼125。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立案:
(1)能够参与学校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
(2)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要求;
(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一类现象或问题。
2、提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
(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
(2)所涉及的问题在学校相关部处的处理范围之外;
(3)内容空泛、建议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
3、提案应由三名以上(含三名)代表联名提出,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4、提案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格,一事一案(附件1)。
四、提案参考方向
提案参考方向请见附件2,提案填写参考请见附件3。
五、提案的处理及反馈
对经确定立案的提案,提案组会应根据提案的内容转交相关部处处理及反馈。提案组应自立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提案(转交相关部处处理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间)。情况特别复杂的,经筹委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提案处理结束后,请提案人给予反馈意见。
六、其他
若对提案工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
陆同学:17816855860
信电学院团委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