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根据校研究生院统一部署及《浙江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浙大发研〔2016〕90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2017级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课程部分及培养过程相关要求已基本确定。
现将初稿公布,向各位老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7年1月22日前反馈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行政楼121办公室)。
联系人:王锐(wangr@zju.edu.cn),刘晶(liujing1002@zju.edu.cn);联系电话:87951572。
1. 2017级电子科学与技术培养方案课程部分
2. 2017级信息与通信工程培养方案课程部分
3. 培养过程相关规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