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外设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学习刻苦,没有挂科现象,热心公益;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每人只能获得一项外设助学金;
4.我院可申请外设助学金有2项:唐立新助学金(仅限获得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中已认定为经济困难生,分三档:第一档 10000元/人;第二档 5000元/人;第三档 3000元/人。)
及刘永龄助学金1名(3000元/年)。
二、申请材料
1、统一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须填写学院意见,加盖学院章。
2、老生提供加盖成绩专用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
三、申请流程
学生自愿向所在学园(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sss.zju.edu.cn)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为:用浙大通行证登录学生信息工作管理系统,打开学生资助板块,勾选要申请的外设助学金(注意查看助学金申请要求),在操作栏点击申请,在项目说明选择确定,如实详细填写申请理由,并在附件信息处上传家庭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件(看得清证明公章),点击确定成功申请。
申请成功后,可在已申请项目中的流程跟踪中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问题可询问詹美燕老师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7952180;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
附件:外设助学金申请表
信电学院学工办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