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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学院关于2016年暑期实习或交流同学实习补贴报销的通知

编辑:bksjy 日期:2016-10-10 访问次数:860
2016年暑期实习材料上交齐全的同学可进入实习补贴报销环节,说明如下:

1、  补贴标准(或上限):1000/,实习时间不到1个月的按1个月算、1-1.5个月的按1.5个月算、1.5个月以上的按2个月算;

2、  经费报销发票类别和要求:

 1)、  火车票(二等座、本人)、汽车票,只可以出现杭州、实习地点和家所在城市的车票,其他特殊情况请附说明;

2)、  办公用品(仅限杭州本地发票):附清单(金额大于等于1000元,必须有刷卡小票),抬头为浙江大学;
3)、  专用材料(仅限杭州本地发票,网购除外):附清单(金额大于等于1000元,必须有刷卡小票),抬头为浙江大学;
4)、  图书(仅限杭州本地发票,网购除外):附清单(金额大于等于1000元,必须有刷卡小票),抬头为浙江大学;
5)、 市内交通(仅限杭州):打车票(同辆车票仅限一张)、公交车票、地铁票,充值凭证不行;
6)、邮寄费(仅限杭州)
 7)、发票时间为2016年
网购必须附网购清单,不能用支付宝支付,只能通过银行卡支付,附支付凭证。
 所有发票背面需要有两个同学的签名。

  3、报销时间:10月11-13日9:00~12:00,13:00~17:00。

4、报销程序

①到学院教务办(玉泉行政楼119)确认报销金额;

②到学院办公室(玉泉行政楼113)办理授权或预约手续;

 ③报销人员带着校园卡去计财处(玉泉外经贸楼1楼)报销。

附件1:《项目实习》实习补贴学生信息

附件2:《暑期实践计划》实习补贴学生信息

附件3:报销汇总单

附件4:浙江大学出差审批、报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