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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xsgz 日期:2016-09-11 访问次数:10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系)、学园按照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对新生以及需要调整的老生进行认定,增加的经济困难生需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10.202.68.65:8888/xgxt,完成家庭情况填写、认定申请等步骤。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须在系统“学生资助”版块下,点击“家庭情况”下拉列表中的“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填写完成所有信息后,保存(按钮在页面下方);

2、    点击“困难生认定”下拉列表中的“困难生申请”,添加“申请”(左上角十字符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及大小)),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即可。

3、    完成上述步骤后,下载并打印登记表两份(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中所盖章须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部门(村、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等非民政部门的印章不具资格))交给班级评议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和任一班干部共同组成)认定、签字后递交辅导员及院系(学园)审核;

在918日(周日)24:00之前,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完成上述流程,可点击审批流查看审批情况。

附件: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