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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6届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的通知

编辑:yjssz 日期:2016-02-25 访问次数:1118

 

各有毕业生的研究生班级、德育导师:

经研究,决定在2016届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在2016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3月、6月和10月各发一次文件。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1项)优秀奖学金(指校设专项奖学金,如国奖、各类单位冠名专项奖、社会工作专项奖、社会实践专项奖等,不含系设奖、优秀研究生等)和1项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优秀奖学金(类别同上)或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包括两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获得者须在全院范围内做一次学术报告,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二、评选工作进度和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工作以研究所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各班级要对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各班级在推荐名单上报前必须要充分征求德育导师、班级同学的意见。

2获推荐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模块(开放时间:31日,截止时间;38),填写“浙江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如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上表格均从系统中导出

3、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

生源地:XX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XXXX   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4、各研究所在评比完毕后,将汇总名单(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xindian@zju.edu.cn,将纸质版校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在德育导师签字确认后,于201639日前,交到学院研究生党总支(行政楼202)赵蕾蕾老师处。上报前请认真检查材料完整性,签名齐全。

 

联系人:赵蕾蕾    电话:87952018      邮箱:xindian@zju.edu.cn

 

附件:研究所获奖名单汇总

 

信电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