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5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5〕117号)及《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上五点。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分批次发放给学生。
三、评选程序
1.本学年我院获得名额分布如下:国家励志奖学金22名,国家助学金87名。
2.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10月18日20:00前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及《2015年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汇总备案表》向学院提出申请,电子版以“姓名+学号+国励申请(国助申请)”为题发送至xdpj2015@126.com,纸质版交到行政楼204楼姣老师处。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评审资格。
2.以上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或打印、复印版以减少材料体积(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上可以直接贴正规纸质照片);
3.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材料,将予以退回。
附件1: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15年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汇总备案
附加4:信电学院经济困难生汇总表
信电学院学工办
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