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对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的通知》(教人司[2015]290号)的要求和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的通知,现将需在我单位公示的初步候选人材料在学院行政楼一楼宣传栏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15.8.14-2015.9.13)。
如对有效候选人公示材料有疑义的,均可通过书面或邮件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学校和学院分别在紫金港校区东三104室(人才工作办公室)门口和玉泉校区行政楼一楼宣传栏前过道设有“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材料公示反馈意见箱”,收集反馈意见,并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公示受理部门: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三104室),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人事科(玉泉校区行政楼106)。
联系电话:88981345 87951555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人事科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