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2015年夏季我校将有5400余名全日制本科生、2700余名研究生毕业离校,奔赴新的工作岗位或进一步学习深造。为保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营造关心勉励的校园氛围,热情欢送毕业生离开母校,踏上人生新的旅程。现将有关毕业生离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
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分校区进行,各校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校区毕业生离校工作。各校区之间的协调和全校的组织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
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日程安排
6月5日前:研究生与本科生到各校区医院进行毕业体检(详见各校区医院安排)。
6月18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生归还校内贷款工作。
6月29日前:完成毕业生学位审核。
6月16—23日:进行毕业生鉴定、优秀毕业生确认和思想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月22—30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6月29日下午13:00起,已经签好三方或已提交出国(境)登记表的本科生,可以到行政楼204领取报到证;同时,6月19日前提交过户口迁移信息的本科生可以到行政楼204领取户口迁移证;
6月29日下午13:00起,第一批毕业的同学凭打印签字的离校单到行政楼203领取取学位证、毕业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请务必保存好,丢了没法补办;学位授予仪式时不用带上,只需带上封皮就行)
7月1日: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月2—5日:毕业生离校。
三、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毕业生采用电子离校单办理相关手续。
1.毕业生登录“我的浙大”(http://my.zju.edu.cn),进入“应用中心”栏目,点击“电子离校单”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学院(系)初审和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咨询电话:87951669);
2.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电子离校单各部门依次通过后,最后一栏本科生教育办由学院教务办(行政楼203)审核通过;
3.毕业生打印离校手续单——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四、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部门和地点
具体安排见《部分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安排》(详见附件)。
五、毕业生户口迁移安排
1.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于6月20日前将最终确定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汇总后交安全保卫处,由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籍办理点负责与辖区公安派出所落实毕业生户口迁移相关事宜。
2.各学院(系)指定专门工作人员于6月29日到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籍办理点办理毕业生户口相关事宜并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3 . 各位本校继续深造的同学,现在可以不迁户口,并将自己的学号、姓名和录取通知书的电子版(拍照或者扫描)发到zjuabc@126.com,离校单上保卫处就会通过,等到开学前后另行通知迁移户口。 4.部分需要更改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以下方式办理:
(1)更换就业单位的,凭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2)迁回原籍的,凭原籍户口薄复印件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3)迁往其它地方的,凭当地派出所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已过一个月有效期,并且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是浙江省外的地址,还须迁往地所辖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5.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籍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 电话:88206065
玉泉校区:七舍一楼 电话:87952295
西溪校区:老医院二楼 电话:88273229
华家池校区:老图书馆一楼西侧113室 电话:86971247
之江校区:曾宪梓楼二楼 电话:86592733
六、毕业生档案交寄
各学院(系)整理好毕业生档案,其中人事关系落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及杭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的毕业生档案须填写汇总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统一分送;其它档案,填写好各类交寄单后,按校区交至通信管理服务中心各校区邮政部,由通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寄送。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接收档案时间:7月6—7日工作时间。
各校区邮政部接收档案时间:7月6—9日工作时间。
请各学院(系)认真安排,务必在上述时间内交寄毕业生档案。
七、托运行李
1.紫金港校区
快递公司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6:00;办理地点:文化广场;负责人:董丽萍,联系电话:13357166913;联系人:陈建江,联系电话:88981351、13588740813。
中国邮政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2:00、13:00—16:00;办理地点:青溪二舍地下车库;负责人:杨嵘、金纳新,联系电话:87952239、13306523918;联系人:冯作飞,联系电话:13805786550。
中国铁路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6:00;办理地点:青溪二舍地下车库;负责人:杨嵘,联系电话:87952239、13306523918;联系人:冯作飞,联系电话:13805786550。
铁路、邮政托运包装箱袋在托运现场供应。
2. 玉泉校区
快递公司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6:30;办理地点:永谦活动中心门口;负责人:万青,联系电话:13958034561;联系人:石敬民,联系电话:87951910、13757122756。
中国邮政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2:00、13:00—16:00;办理地点:新桥门乒乓房;负责人:杨嵘、金纳新,联系电话:87952239、13306523918;联系人:陈斐,联系电话:13867467571。
中国铁路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6:30;办理地点:新桥门乒乓房;负责人:杨嵘,联系电话:87952239、13306523918;联系人:陈斐,联系电话:13867467571。
铁路、邮政托运包装箱袋在托运现场供应。
3.西溪校区
快递公司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6:00,办理地点:西溪校区北园篮球场(如遇雨,移至19幢学生宿舍自行车库);负责人:万青,联系电话:13958034561;联系人:刘国萍,联系电话:88273573、13606806767。
中国邮政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2:00、13:00—16:00;办理地点:西溪校区北苑篮球场;负责人:杨嵘、金纳新,联系电话:87952239、13306523918;联系人:陈华明,联系电话:13989811579。
4.华家池校区
快递公司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6:00;办理地点:二食堂广场;负责人:万青,联系电话:13958034561;联系人:方衡,联系电话:86971074、13957198695。
中国邮政托运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00—12:00、13:00—16:00;办理地点:二食堂广场;负责人:杨嵘、金纳新,联系电话:87952239、13306523918;联系人:陈华明,联系电话:13989811579。
5.之江校区
快递公司现场办理时间:7月2—3日9:30—16:00;办理地点:学生活动中心大厅;负责人:万青,联系电话:13958034561;联系人:胡昕晖,联系电话:86592740、13588349490。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学费、住宿费未缴清及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应在6月30日前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宿管办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及欠款。学费有欠款的可登录http://pay.zju.edu.cn缴费,缴清欠款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vpn上网帐号欠费的,请在各校区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vpn帐户自助服务系统(http://myvpn.zju.edu.cn)进行缴费(咨询电话:87951669),缴费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自动通过。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于6月18日前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剧场220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3.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
延期毕业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离校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月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4 .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和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可以将行李分别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房地产管理处安排的房间,下学期开学报到后再另行安排宿舍。
5.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详见党委组织部网站通知)。
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团组织。
6.按照有关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本科肄业生不予派遣,不发就业报到证。各学院(系)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办理,并将肄业生的就业报到证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7.毕业生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拍摄毕业照,并将毕业照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8.各学院(系)欢送毕业生活动费用及拍摄毕业照费用等,根据毕业生实际人数以学院(系)为单位按每人10元标准到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领取。
9.所有毕业生无需到校医保办现场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在离校系统申请离校后,系统将自动通过,其中,市医保待遇于8月31日终止。
对延期毕业的学生,校医保办统一于8月20日办理续保,并于9月委托银行代扣参保费60元/学年(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由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代扣)。不愿续保的学生请于7月20日前到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19号校医保办窗口办理退保手续。
10.2015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除本文规定之外的其它有关事项按研究生院有关通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