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11级本院毕业,且在国内继续深造的同学,下载附件中的《浙江大学婚育情况证明》,填写并交至行政楼204詹美燕老师处签字盖章。
此外,外校深造同学需向外校单位咨询,是否需要《婚育情况证明》。若需要,请向就读学校领取《婚育情况证明》电子表,填写完整后打印,并携带该表格到行政楼204咨询詹美燕老师具体情况操作。
附件:《浙江大学婚育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