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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的通知

编辑:xsgz 日期:2015-06-12 访问次数:10

 各位本科毕业生: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2015届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完迁出手续才能够办理电子离校手续,并领取毕业证书。由于毕业生户口迁出十分重要,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下通知。

按照安全保卫处要求,每一位入学时办理浙大户口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均必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否则无法领取毕业证书。若能够在619日前确定户口迁往地的,请见情况一;若在619日前不能确定户口迁往地,但在离校前能确定户口迁往地的,请见情况二;若在离校前仍不能确定户口迁往地的,请见情况三。

 

情况一:能在619日前确定户口迁往地。

请各位下载《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附件一),并填写完整,在6191700前发送至xindianhukou@126.com。在“户口迁往地址一栏”请见以下具体说明。

  一、就业的毕业生

    1.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2.迁往单位:与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填写集体户口的落户地址。

    3.迁往人才市场:与人才市场联系后,填写人才市场名称与地址。

    4.迁往其他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二、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填写“迁回原籍”或者确定可以迁入的其他户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三、留本校继续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

户口可以继续保留在学校,也可以选择迁出,具体情况如下:

    1.如继续在紫金港校区就读,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则填写“继续在紫金港校区就读”。

    2.如到其他校区就读,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填写就读校区,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3.如欲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4.如欲迁往原籍以外的其他地方,填写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四、到其他学校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

    1.如欲把户口迁往就读学校,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及地址。

    2.如欲把户口迁回原籍,填写“迁回原籍”。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3.如欲迁往学校和原籍以外的其他地方,填写其他户口迁往地址。

    五、注意事项

    1.户口无论迁往哪里,都需要提前与户口迁往地所辖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后再填写户口迁入地址。

2.户籍地址填写方法

户籍地址正确填写:

城市家庭户口: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xx小区xxxx单元xx

农村户口:一般需要精确到村的门牌号或组。

学校或单位集体户口: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

    户籍地址错误填写xx派出所;xx有限公司。

3.在信电学院将汇总表交给保卫处后,保卫处将会把《户口迁移证》返还院系,再交给学生。《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学生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落户。

 

情况二:619日前不能确定户口迁往地,但在离校前能确定户口迁往地。

本次不用上交《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但是需要在办理电子离校手续前,到玉泉保卫处(7101室)领取《户籍联系单》,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情况三:离校前不能确认户口迁往地。

由于各种原因户口不能及时迁出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办理户口缓迁,缓迁期限为三个月,具体程序如下:

1、毕业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二);担保人签字,本科生担保人可以为辅导员或班主任;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盖院级单位公章。

2、毕业生将《浙江大学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一式两份、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一份、担保人校园卡复印件一份递交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办户籍办理点申请户口缓迁。

注意事项:

1、如果近期有出国出境或者婚姻登记意向的毕业生,建议学生把户口迁出,不要申请户口缓迁。因为缓迁期间用于出国出境、婚姻登记的户籍证明学校原则上不予出具。

2、学生户口缓迁期限为三个月,学生在户口审批通过后要及时到对应校区户籍办理点迁出户口。

 

附件一:《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

附件二:《浙江大学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

 

信电学院

20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