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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系关于2011级本科生延长学制申请的通知

编辑:bksjy 日期:2015-06-08 访问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规定:毕业时对所获总学分比该主修专业毕业规定达到的总学分少15个学分以内(含15个学分)的学生,一律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并可在最长学制年限范围内(6年)进行结业换证考试(符合补考条件),考试通过后换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时所缺学分超过15个学分且未达到退学规定的,可在学校规定的在校学习最长年限内(6年)申请延长学制,申请延长学制者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011级本科生欲申请延长学制的同学请即日起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并打印三份申请表于7月1日前交学教务办(玉泉行政楼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