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本科生各团支部:
信电系团委根据学校党校工作计划,决定举办2015年第一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展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是大学生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基础工作,是党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重要途径。根据学校党校工作计划,决定举办2015年第一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员注册:4月4日-4月8日,报名方法详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
2.教学环节:4月中旬-5月下旬,各校区团工委、各院级分党校、各院级团委合理安排教学与学习辅导;
3.结业考试:5月24日(暂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办班方式
1.本期培训班按照“统分结合、校院联动”的办班模式,根据学校党校要求,由校团委统一协调,各校区团工委具体承办,各院级团委组织实施。
2.集中授课分紫金港和玉泉两个校区组织开展。西溪校区、之江校区和华家池校区学员统一到玉泉校区上课。
3.建有分党校的单位请遵照《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党校分校教学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浙大党校〔2012〕4号)文件要求,做好学员培养工作。
三、教学安排
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环节包括学校层面辅导报告、影视教学、院级层面学习辅导等。
(一)学校层面的辅导报告(4次)。由学校党校统一邀请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辅导报告内容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党章,知党史》、《党风党纪与廉政教育》等。
(二)影视教学(1次)。组织播放相关主题教学片。
(三)院级层面的学习辅导。由各院级单位按照教学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对党的基本知识、大学生入党流程等进行辅导。具体参考如下:
1.辅导报告(1-2次)。结合最新形势与政策,自选辅导报告主题,举行一场及以上辅导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校区或分班进行。
2.实践教学(1-2次)。以小组为单位完成一次及以上志愿者服务、调查研究或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实践教学活动,并组织开展实践心得体会交流。
3.小班学习讨论(2次)。以小班为单位,在班主任主持下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参考讨论题如下:
(1)如何端正入党动机,通过自身不断努力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2)如何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活动,深入理解党的方针政策;
(3)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学习体会;
(4)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体会,以及如何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将个人奋斗目标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结合,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5)对求是创新精神的理解体会,以及如何爱校荣校,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4.入党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谈心谈话(1-2次)。入党联系人与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及以上深入谈话,全面了解积极分子在参加党校中的思想、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指导其完成党课学习和实践活动,并将谈话内容记录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四)教学材料
1.教材。《入党教材》(含党章),《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辅导教材》。对以上两本教材收取15元教材费。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院级团委提出申请后,可免收教材费。
四、培训要求
1.学员应认真学习规定的文件和材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请假原则上只能请一次,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2),在课程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至所在校区团工委。未按时办理好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3.学员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实际,撰写一篇学习体会论文,字数在1500字左右(手写稿),学习结束前交班主任。院级单位按学员总数的3%推荐优秀学习体会论文,党校考试前将优秀论文交至校区团工委(一式一份,复印有效),由校区团工委汇总后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4.学员须参加党校统一的考试。考勤、实践、论文、考试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5.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如考试作弊、学习体会论文抄袭等),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6.为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从本期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始,不再安排补考,不及格学员应重新参加培训学习。上期具有缓考资格的学员,可以随本期培训学员一起参加考试。关于缓考申请:仅因病(须有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因事(一般只批准代表学校参加重大赛事活动,须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学员,可申请缓考,并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3),经批准后具有缓考资格,可随下期培训班学员一起参加考试。
联系人:张同学(18868103887/766617)
附件:
信电系团委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