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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奖评优】关于2013―2014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编辑:xsgz 日期:2014-09-29 访问次数:10

各所(班):

    浙江大学信电系20132014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依据

学校文件: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

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jxjjglzz/yjsjxj/yjsjxj_gzwj/2008-09-18/233-20080918121209.html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

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学系文件:按照《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信电系发[2013]04)、《信电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信电系发[2014]10)执行,见附件1

   二、相关事项

    1、评定对象

    各项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2014年提前攻博生)在学研究生,除优博资助和卓越计划之外的延期毕业学生不能参与评选。硕转博学生以博士生身份参评各类奖项、荣誉,不能参评只限硕士生评定的奖项。

    2、奖学金的评定及比例

  竺可桢奖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其他奖项分配到学系,学系评审后,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认。

    3、专项奖学金

    具体名额届时将细分到各所,分配方案由各所德育导师发布。

    专项奖参评时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6“信电系2013-201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

    4、荣誉称号的评定

    (1)专项奖必须从优秀研究生中产生

    (2)三好研究生必须从优秀研究生中产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非信电系所辖部门的学生干部不参加信电系研究生优干评比,可到所在单位部门参加评比。

    (4)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与社会实践人数的20%,择优推选。

    参加学校层面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指导教师推荐“优秀”人选、研工部审核评定为“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在研工部网上公布名单后,请评上的研究生在网上申请,由学系根据研工部公布的名单在网上确认。

    三、其他说明

    1、对于课程成绩的认定: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其他课程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2、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反映。

    3、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4、奖金、荣誉兼得等问题详见文件规定。

    5、干部考核:班长以下学生干部由班长、班委进行考核定分。研博会干部由研博会主席团进行考核定分。班长/支部书记、研博会中心主任及以上干部、研究生团总支书记、研究生党总支干部由研究生党总支考核定分,考核结果公布于附件7

    6、“I·SEE”论坛相关数据统计结果见附件8,对统计结果有疑问,请联系相关负责人13732250251

    四、组织领导

    各班级要在德育导师的指导下,召集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评比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学年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五、时间步骤

1、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系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在小班全体会上向全体参评同学报告,酝酿各种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初选名单。

2、在德育导师的指导下,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确定各研究所入选名单。

3确定获得奖学金或荣誉称号推荐资格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进入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报,最后导出登记表,打印。确定获得系设大华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同学不用进行网上填报

确定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同学(在1013日前)还需另外下载填写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交研究生党总支(电子稿发送至xindian@zju.edu.cn)。

        4、各研究所汇总材料后交赵蕾蕾老师处,由学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5、学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系范围内预公布5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具实名提出异议),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6.除有特殊规定的奖学金外,各所应在1015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确定获得奖学金或荣誉称号推荐资格的应在1015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相关奖项

7各班须在1015日下午5:00前将获奖研究生从系统导出的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专项奖学金申报表格(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4)、三星和陶氏奖学金专用申请表以及博世奖学金候选人推荐信息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2)、班级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汇总表(附件5),上述材料请交给德育导师,由德育导师签字后交到系研究生党总支。

特别说明:根据学校要求,三星、陶氏、博世需提前报送材料,获得上述三个奖项推荐资格的同学务必于109日下午5点前将专用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至xindian@zju.edu.cn,文本稿送至行政楼202

联系人:赵蕾蕾,        地址:玉泉校区行政楼202

联系电话:87952018    电子邮箱:xindian@zju.edu.cn

 

附件1: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信电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2:三星、陶氏、博世奖学金专用申请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信电系班级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汇总格式

附件6:信电系2013-201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

附件72013-2014学年信电系支部书记、研博会、党总支、团总支等学生干部考核结果:

附件8:   2013-2014学年“I·SEE”论坛活动签到统计、主讲人记录

信电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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