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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9月29日附已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编辑:xsgz 日期:2014-09-29 访问次数:10
各2011、2012级本科生: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一、经济困难生认定及调整工作
学系将按照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对需要调整的老生进行认定,因经济变化,需增加的经济困难生,请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于9月30日12:00前交至玉泉校区行政楼204。
附件2为我系2014年5月份调整后的经济困难生名单,其中,11级为系里原有信息,12级信息来源于学工部提供,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詹美燕老师。
二、 工作要求
1、学校和学系都对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十分重视,也有较大的资助力度,请各位同学本着诚信原则,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各种原因致贫的学生,联系辅导员提交增加申请;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学生,则可提出撤销经济困难生认定。2、申请表格信息填写需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村及社区印章不具资格)
联系人:詹美燕,电话:87952180,邮箱:zhanmeiyan@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