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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编辑:xsgz 日期:2014-02-26 访问次数:11
信电系各团支部:
现启动2014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各团支部需严格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要求,统一于3月2日前完成“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2.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推荐优秀团员。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它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二、推荐程序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支部委员在对申请人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每个团支部不超过2人),报系团委审定。
2.推荐对象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一式三份(支部自留一份)。一般团员、团支部委员的推荐意见由团支部书记填写。
请各支部将《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一式两份于3月5日16:00前提交到行政楼204团委办公室。
如有不明,请咨询信电系团委詹老师(本科生-87952180)、赵老师(研究生-87952018);或团委组织部王蓓� 18868106717,张皓天 15167908355.
附件:
共青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委员会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