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大发本〔2008〕1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2008年9月修订)》第四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学生应按时参加所修读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无论合格与否,一律记入学生成绩单和学籍档案”,从2013-2014学年春夏学期开始修读的课程成绩,一律记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包括毕业成绩单和出国成绩单)。
特此提醒,请相互转知。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