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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春季硕士学位申请确认时间的通知

编辑:yjsjy 日期:2013-12-02 访问次数:4644
各位相关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我系定于2014年1月10日-1月20日(其中信息与通信工程科硕、电子与通信工程专硕于1月15日前办理)集中办理2014年3月份硕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申请确认手续,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申请人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包括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两个培养环节),并达到信电系有关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规定,经导师同意方可按答辩申请程序办理答辩手续。
因启用新的研究生管理系统,所有同学都需重新调整个人学习计划,将未修的多余课程删除,保证学习计划与实际选修课程一致,修改好后请导师审核,才能通过学院最终审核。
2、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学位”栏目,完成“学位上报信息”、“科研成果(用于学位申请的会议论文要录到期刊版块)”和“学位论文信息”,提交学位论文,并由导师对其学位论文进行确认。请注意:涉密论文的论文题目、关键字,涉及到的论文内容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只注明 “另外提交”,其相关内容须直接填写(不能上网)到学位申请书上。
3、有发表(录用)文章或其它成果的研究生,还应向系研究生科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的学位申请书中“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一栏中才有相关内容。
     证明材料请按以下要求准备,并写好姓名学号。
*    期刊论文已录用请提供录用证明,已发表的请提供发表的论文首页,已检索(SCI/EI/ISTP)的文章只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    会议论文已检索(SCI/EI/ISTP)的只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已录用(提供录用证明)和已发表(提供文章)还需提供该会议往年检索情况和本届会议可能被检索的证明(会议材料或主页说明),并由导师签字;
*    专利请提供受理证明、授权证明,且证明的材料上要有本人姓名;
4、科研成果审核通过后,可打印硕士学位申请书二份(每份左侧两个钉装订)和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书必须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其他地方下载的空白表格无效)。
5、携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导师意见及以后栏目可暂不填),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行政楼201室进行学位申请确认,并在学位申请书成绩单一栏中加盖成绩校核章。
6、如有需要通过预审进入答辩程序(详见系关于硕士答辩的相关规定)的,  请于12月20日前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预审论文。
附:关于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根据信息学部【2009】6号文件精神,结合电子信息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情况,经学系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作如下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1、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成绩合格。
2、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且导师同意提交答辩申请。
3、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与申请硕士学位相应的研究成果,且所提交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1)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核心期刊(研究生院/综合服务网页CSCD)及以上刊物(SCI、EI 收录刊物、一级刊物)录用或发表1 篇学术论文;
在SCI、EI、ISTP 收录的国际会议上录用或发表1 篇学术论文;
上述发表的学术论文都应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以导师为首的第二作者。
(2)对达不到条件(1)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论文研究涉及国家级、省部级等面向工程应用型的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的核心内容,已完成任务目标;
有已受理的发明专利;
有已提交国际标准的提案;
在答辩申请确认时间的一个月前由导师提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该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实际研究工作及水平,报系研究生科,同时提交学位论文一本。由学科学位委员会组织进行学位论文的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并由学科学位委员会指定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如果在学期间取得以下成果之一,且排名在学生中第一者,可免除上述预审程序: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有被国际标准采纳的技术提案。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对学术论文发表不作要求,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包含有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4、参与涉密项目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条件可参照学校有关规定。
(二)本规定从2009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三)本规定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2009年9月修订】文件为准。
(四)本规定由学系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学位委员会2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