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发学[2007]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规定,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各学院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6%,在校级学生组织或校级社团担任干部的优秀学生评选比例单独计算。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在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
(2)任职半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
(3)“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获得1项及以上校设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专业奖学金除外)。
申报材料:
(1)符合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打印的纸质表不允许改变格式,电子表发至iseepjpy@163.com,注明“姓名+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向学系提交申请。
(2)提交地点:玉泉校区行政楼204
(3)截至时间:2013年10月18日12:00
附件: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信电系本科生党总支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