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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申报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编辑:xsgz 日期:2013-10-16 访问次数:12

   根据浙大发学[2007]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规定,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各学院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6%,在校级学生组织或校级社团担任干部的优秀学生评选比例单独计算。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在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

(2)任职半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

(3)“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获得1项及以上校设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专业奖学金除外)。

    申报材料:

(1)符合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打印的纸质表不允许改变格式,电子表发至iseepjpy@163.com,注明“姓名+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向学系提交申请。

(2)提交地点:玉泉校区行政楼204

(3)截至时间:2013年10月18日12:00

    附件: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信电系本科生党总支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