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函【2013】108号)及《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1/2学年),发放给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上五点。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2013年10月16日12:00前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将申请表纸质版交到玉泉校区行政楼204,并将申请的电子表(电子表包括个人申请表和汇总备案表)发至iseepjpy@163.com。 联系人:高宁,87952180。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经学校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应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
信电系本科生党总支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