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启动2013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各团支部需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要求,严格按照《细则》第七条和第八条确定推荐对象范围,同时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严禁直接指定人选、短信投票等不规范做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推荐对象候选人,并将名单及时向院级团委反馈。院级团委会在广泛征求团员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各团支部需在9月15日24点前将“推优”候选人名单汇总(见附件)发送到ouyangxu@zju.edu.cn。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于9月16日16:00前上交,本科生交至玉泉行政楼204,研究生交至玉泉校区行政楼202。
如有不明,请联系 欧阳同学,联系电话 15267052343.
附件1:《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附件2:《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附件3:《“推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委员会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