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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信电系青年教师海外进修支持计划”第一期评审通知

编辑:zzrs 日期:2013-09-09 访问次数:10

各位教师:

学系于2013年启动了“浙江大学信电系青年教师海外进修支持计划”,原定于每年的5月份进行统一申报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项目” 和学校“新星计划”的评审结果公布时间有所调整,为协调国家、学校和学系出国资助项目、避免重复资助,学系将“青年教师海外进修支持计划”统一评审时间调整至每年的9月份。现将第一期评审通知公布如下:

请满足“浙江大学信电系青年教师海外进修支持计划”http://www.isee.zju.edu.cn/attachments/2013-02/01-1361930154-67250.pdf),选派基本条件的教师填写《信电系青年教师海外进修支持计划申请表》(http://www.isee.zju.edu.cn/notice/redir.php?catalog_id=64628,于916前将申请表电子版交lemon_yang@zju.edu.cn;纸质版研究所签章后交系人事办公室行政楼106室。

 

浙江大学信电系青年教师海外进修支持计划

 

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合作与交流,加快高层次创新性国际化人才培养步伐,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队伍的学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信电系在学校实施“新星计划”和“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支持海外进修基础上,推出“信电系青年教师海外进修支持计划”。

信电系设立专项教育基金,用于支持青年教师的海外进修计划。每年我系将选拔2-3人,分批支持赴海外开展交流学习。

 

一、 选派对象

   选派对象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尚无一年及以上出国(境)研修经历、能支撑信电系未来发展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通过在世界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高质量的合作研究,使选派对象迅速提高学术水平,成为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二、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在教学、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浙江大学信电系事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聘用在教学科研并重岗,年龄一般40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鼓励申报浙江大学新星计划

    3.研修合作院校应为世界著名大学,或所在学科居于该领域世界领先地位的大学或科研机构。优先考虑已有合作基础的申请者。

    4.3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作为第一作者TOP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5.外语需具备出访国家(地区)常用语言的使用能力,保障出访交流沟通顺利开展

 

三、资助标准

    1.资助期限为1年。

    2.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学系按照批准的资助期限,为出国(境)人员报销一个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

    4.出国(境)人员出国(境)期间继续享受校内工资、津贴等待遇。

5.对于同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选派或国家、省部级、学校其他相关出国(境)交流项目支持的教师,除了享受原有项目资助政策外,学系资助出国(境)交流经费不超过3万元。

 

四、 选办法

采用“个人自愿申请、学系择优评定”原则,满足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填写《信电系青年教师海外进修支持计划申请表》,学系在每年的5月份进行统一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五、 派出管理

    1.录取人员原则上应在录取后年内办妥相关手续并出国(境)进修,否则取消资格。

    2. 录取人员出国(境)之前须按照学校公派长期出国(境)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署协议并办理公证、缴纳保证金等。

    3. 学系指派职业发展导师负责对出国(境)人员在其研修计划的制定以及执行等方面给予指导。在国(境)外进修期间,出国(境)人员应半年学系汇报近期研究工作状况及进展。

    4.原则上不接受因各种非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派出、改派、提前回校等申请。

    5. 录取人员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或违反学术道德问题,取消对其资助支持;如违反出国(境)留学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学系、学校偿还相关资助费用及出国期间所发的全部工资、津贴等待遇,并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6.完成全部研修任务后,应提交详细的总结报告、合作教授对其在国(境)外工作的评价意见表等材料。

 

 

 

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