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竺可桢学院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方案》(浙大本发[2012]10号)(点击下载)文件及竺可桢学院人才培养计划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3年2月26日—4月15日开展2011级学生专业导师制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选导时间:2月26日—3月5日
二、导师选择学生时间:3月6日—3月15日
(导师需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确认,具体操作请查阅《竺可桢学院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方案》附件的“二、导师选学生操作说明”)
三、专业学院(系)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时间:3月15日—3月25日
四、竺院公布师生名单时间:3月25日—3月28日
四、师生制订培养计划时间:3月29日—4月15日
** 专业导师任职条件:
1.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正教授。
2.具有在研的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3.富有创新精神,关心热爱学生,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