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及相关老师:
学校科技奖励中学系的自主奖励工作已开始,现将《信电系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2012》转发给大家,请照此执行。
本次奖励的是2011年度的科技成果。具体奖励说明如下:
1.科技论文奖
SCI、EI论文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收录为准,国际会议被EI收录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需提供发表论文及EI网上下载的被收录证明,本人签字;学部规定的TOP会议论文需提供电子版论文;各类最佳、优秀论文需提供证明材料。
2.科技成果奖
所获的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须以浙江大学为完成单位为准,个人名义参加不予奖励。
3.科技项目奖
指单项目合同到2011年累计进系(入卡)经费1000万及以上。
4.在国际性学术期刊、学术机构或标准化组织获得学术性、技术性奖励者需提供奖励证书,学系酌情予以奖励。
以上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请于1月30日前交系科研办。
系科研办
201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