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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系关于调整2011级之前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的通知

编辑:yjsjy 日期:2012-10-19 访问次数:2100

各研究所(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将对2011级之前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和岗助金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岗助金调整的对象

参加本次岗助金调整的对象为非在职2011级之前博士生(含2011级非直博生)。

二、博士生岗助金资助标准

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由学校出资和导师出资两部分组成。按照“分阶段、分类别、分等级”的原则进行实施。

20129月开始,非在职2011级之前博士生(含2011级非直博生)岗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每学年发放12个月。

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资助标准    单位:元/生·月

中期考核后

导师出资

学校出资

合计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20%

30%

30%

20%

30%

30%

1300

2800

2300

1800

4100

3600

3100

剩余20%博士生的岗位助学金额维持原来的发放标准。建议导师出资部分浮动,由研究所统一确定。

 

三、博士生岗助金调整办法

1、学系成立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系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系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党委副书记、各研究所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负责人、系教务办、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

22011级以前(含2011级非直博生)学制内的博士生学校资助和导师资助按上述表中标准执行,各助学金等级比例可上下浮动5%

3、系教务办根据当年度参加岗助金调整的博士生人数、学校下拨的岗助金金额及发放比例,将博士生岗助金的金额核拨到各研究所。各研究所的岗助金分配情况、参加考核的博士生名单、导师名单等详见附件。

4、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和岗助金的调整工作,都以研究所为单位组织开展,各研究所应成立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中期考核通知和实施细则另发。

5、中期考核后,各研究所可依据博士生的学术表现进行年度再评估,并对博士生岗助金的享受等级作出相应调整,调整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

6、请各研究所于1025前,完成中期考核和岗助金调整相关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到系教务办王锐老师处。

 

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

201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