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期资助工作的具体安排,2012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的申请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的条件请参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见附件)第六部分第3、4、6条。第2条所讲的20%减免,不需要申请。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1)4月27日中午12:00前,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2012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交至玉泉行政楼205办公室或紫金港紫云连廊129办公室,联系电话,88206569;
(2)5月4日前,学系审核,将材料签署意见后报学工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除符合《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的减免外,各学院(系)学生困难性的减免由各学院本科生困难补助经费开支。各学院(系)应督促获得校内无息借款减免补助的同学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
(2)学校将集中时间还校内无息借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在毕业前无法还清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可以在毕业后三年内还清,不计利息,但需要填写《浙江大学学校无息借款还款确认书》。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第七款。
附件: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2012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申请表
信电系本科生党总支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