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2012~2013学年专项经费即将到位,现启动其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原则
1.按照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立项人负责,单独立帐,专款专用”的原则,2012~2013学年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本科生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从2010年起曾得到此类项目资助的实习教学基地原则上今年不再给予资助。
2.本次专项经费立项由省财政预算支出,以国库支付形式管理,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负全责;建设年限为2012年4月~2013年12月;主要支持相关院系具有一定规模和新建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要求讲求实效和质量,以进一步提高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的规模、层次和质量为目标。
二、项目申报材料
1.浙江大学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申请书(见附件1);
2.浙江大学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用款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申请金额每项不超过3.0万元。本次经费原则上只适用于专用材料费、印刷费、实习交通费、差旅费等项目开支,不建议购置专用设备等。
项目申报材料1和申报材料2均需打印一式二份,请项目负责人在3月14日前交学系本科办(玉泉行政楼20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yf81@zju.edu.cn邮箱。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本科办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1:浙江大学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2:浙江大学校内实习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用款计划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