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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系团委关于春夏学期推选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编辑:xsgz 日期:2012-03-01 访问次数:10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启动2012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各团支部需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要求,严格按照《细则》第七条和第九条确定推荐对象范围,同时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严禁直接指定人选、短信投票等不规范做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推荐对象候选人。

请各团支部在 33日前确定推优名单,并将《“推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发送到 A1548974716@163.com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于35日前交至:紫金港紫云连廊124值班同学处;玉泉交至玉泉行政楼205

联系人:林同学   联系电话:18768114015 / 511416

注意事项:

1、《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需一式三份(原件复印有效),各团支书需填写好支部意见并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2、为保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质量,校团委缩减了本学年学员总数,各团支部有1位推优名额。

信电系团委

                                            2012229

附件1:《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附件3:《“推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