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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2届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的通知

编辑:yjssz 日期:2012-02-13 访问次数:219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科学和谐就业,经研究,决定在2012届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一项)优秀奖学金和1项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一项)优秀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12号)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信电系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别为40人和11人。

2012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在2012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3月、6月和10月各发一次文件。

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发文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填写“浙江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请认真阅读相关提示),如申请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填表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生源地填写:省内到县,如浙江平阳;省外到市,如吉林长春。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不得只填党员)或共青团员(不得只填团员)或群众。校优登记表德育导师意见一栏先不用填。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4)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申请人请于2012217日 12:00将校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交到行政楼201赵蕾蕾老师处,同时发电子版至xindian@zj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优秀毕业生申请)。上报前请认真检查材料完整性。

 

    联系人:赵蕾蕾   电话:87952018  

   

附件1:校优登记表

附件2:省优登记表

信电系研究生党总支

                                                                              2012年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