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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xsgz 作者:zmy 日期:2011-09-14 访问次数:10
08、09级同学,各班班长:
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原经济困难生的调整工作
1、    请各班班长统计汇总已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信息,填写本班《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对原经济困难生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同学,请各班不要删除的,在汇总表中注明。
2、    2009原经济困难生,请将学园返回的困难生认定表等材料,交给班长,由班长于统一上交至辅导员詹美燕老师处。
3、    2008原经济困难生汇总表可在辅导员孙毅老师处查询。
二、 新增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
1、    新申请经济困难生,需准备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盖有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证明),并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学工部主页下载),由班长汇总交至各自辅导员处(2008级孙毅老师,2009级詹美燕老师)。
2、    请各班班长将新增的经济困难生信息,加入各班汇总表
三、 工作程序:
12009级各班请按上周通知,于9月15日下午17:00前将经济困难生调整、认定工作的材料上交至紫金港紫云连廊129,材料包括:原经济困难生的认定纸质材料(如缺失,请在汇总表中注明),新增经济困难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经济困难生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发至zhanmeiyan@zju.edu.cn)。
22008级各班请于9月16日下午17:00前,将新增经济困难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经济困难生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发至sunyi2009@zju.edu.cn),交至玉泉行政楼205。
关于经济困难生的调整和认定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辅导员:
2008级,孙毅,87952180;
2009级,詹美燕,88206569。
 
 
                                   信电系本科生党总支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