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改遣的相关规定,毕业生需在两个月以后才能办理改派手续。经中心与省教育厅沟通,对于我校学校学生如果需在两个月内办理改派手续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具体材料:
1.毕业证书;
2.原就业报到证;
3.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
4.《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
5. 用人单位要求尽快入职证明(如几天内或者截止到具体时间)。
原未就业,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的章即可;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盖全。
两个月内需改派的同学请携带以上材料到学校就业中心B108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完毕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报到证。
两个月后可直接前往省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省就业中心地址:华星路203号 咨询电话:88008635
信电系研究生党总支